城市地暖承包合同协议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市地暖承包合同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三条:工程内容:室内地热隔热层苯板、铝箔铺设、PE-RT地盘管、分水器施工安装、调试,安装地暖管后3-4mm的混凝土回填层;分水器上接口由乙方负责安装,所有配件按照甲方提供的规格、型号、品牌等施工安装;房间内盘管参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
第五条: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工(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乙方应承担责任且给予每天500元的罚款。
(2)工期如有变动,以不影响其他工种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工程造价
室内地热辐射采暖安装工程(按工作内容乙方负责的项目)按图纸设计实际施工的面积以每平方米 元。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设计完备的施工图纸资料。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工种之间技术交叉作业及其他事宜。
(4)负责。
(5)乙方施工未验收的工程,甲方有责任协调其它单位进行保护。
(6)向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地点。
第八条: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并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组织好图纸会审。
(2)负责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各工种之间技术交叉作业事宜。
(3)乙方应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领导的.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快捷、高效。
(4)乙方安装完工程未验收、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或土建队伍各工种交叉作业损坏,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协调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证及材质报告,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方可施工。
(6)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操作,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应组织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双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在回填施工中,因甲方认可的其他施工造成的破坏、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质量标准严格按当前有关规范执行,达到设计要求。
(3)乙方与施工同步提交竣工资料,甲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原材料全部进厂付工程总价格的10%计盘管、试压、经甲方与监理联合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总金额的40%计 元;剩余45%计元款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金1年结清。
(2) 工程款结算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第十一条:保修
(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
(2)在使用期间,如因甲方或用户使用不正确(如钉子钉坏等),或人为损坏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未按业主要求约定时间48小时内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维修,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不即时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
(1)甲方不能按协议如期拨款,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条款),违约方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为工程总价款的5%。
第十三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
(1)工程完工未验收或没有正式交付给甲方前,甲方及用户不能提前使用。
(2)甲方及用户提前使用视同甲方或用户验收。
(3)室内采暖需预留的孔洞,过墙洞口,分水器预留墙洞等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以上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均有同等效力,保修期结束,质保金给付,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家庭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以下简称“地暖系统”)
二、 工程地点: #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乙方以每平方米 元为甲方进行实际面积
安《量房数据》平方米的地暖系统安装,工程总价 元,包括地暖采暖系统咨询、设计、系统安装、实验、调试、售后维修。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预付工程款XXXXXXXX元。在材料进场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工程款50%XX元,在工程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3 、甲方在施工期间对所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款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合同并在工程合同结束后一并付清。
五、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要求配合乙方及时进入现场,(由甲方办理施工手续)并协助乙方保证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现场或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在乙方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验收期为乙方工程完工并通知甲方后三日内进行,如甲方未按期验收视甲方验收合格。
七、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
1 、主要工程材料名称:
2 、每组分水器回流负担供热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
3 、系统验收以合同安装完毕后一次打压为准,系统打压指数为0.6-0.8mpa至,并由甲方签署用户验收单, 乙方出具质量保证卡。
4 、管材间距20-25厘米。
5、乙方所提供采暖管材保证正常使用50年,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质量保险,如由乙方安装及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6 、乙方质保期为施工验收合格后的二个采暖期,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免费保修。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地震、战争等)造成地暖系统问题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签定地点: 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地暖工程(不含热源设备、供回水主干管、混凝土部分) 。做法和选材详见附图。计划安装实铺面积 平方米。
四、工程预算单价: 元/米2,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圆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该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作好现场准备工作。
二、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且收到预付款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甲方要求(平均室温 ℃)和图纸设计要求 。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甲方应支付材料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技术、安装、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 元( 圆整)。
二、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甲方应支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
三、 总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个采暖季正常使用后即予以结算。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二、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频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和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一年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频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前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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